第54章
林霁尘和墨银追的下山事宜依旧是推迟了, 等到陆浩和叶蓉蓉成婚之后,他们才下了山。
下山那日,邵元慕清若等人都来送别。
陆浩很是不舍,“师尊,你们这次下山,什么时候回来?林霁尘看他依依不舍的样子,像是小时候那样, 他摸了摸陆浩的脑袋瓜子,“或许很快,也或许很久,你好好照顾蓉蓉, 小苍峰就交给你了。”
林霁尘没想过归期,他打算和墨银追一起去这个世界看看, 他想去看看冰川去看看世界的尽头是否有极光,也想去看看沙漠、大海等等。
墨银追将一切需要带的都放进了储物袋,收拾妥当,站在了林霁尘身边,“我会照顾师尊的, 不用你担心。”
陆浩瞧着和师尊并肩而立的师弟, 总觉得哪里奇又说不出来,“师弟, 一定要好好照顾师尊啊。”
不远处魔尊在飞剑上催促,“还在磨蹭什么, 赶紧出发!”
等到林霁尘和墨银追的身影在天空中化作了一个小点消失在了视线, 陆浩问叶蓉蓉,“蓉蓉, 为什么我总觉得师弟和师尊有点怪怪的。”
叶蓉蓉瞪大眼, 难以置信,“难道你这么久都没有看出来?”
“看出来什么?”陆浩不解地问。
这话让一旁的邵元听见,乐得不行,“叶蓉蓉,你咋看上那傻子也没看上我?”
这时,慕清若冷冷地扫了一眼邵元,邵元立刻怂了,“我的小祖宗,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调侃而已。”
陆浩挠着头,“我还是不太明白。”
叶蓉蓉叹了一口气,自己选的人,再蠢也要含忍下去,“笨死了你!”
……
江陵的秋天不觉得萧瑟,反倒是漫山遍野红灿灿一片,枫叶红于二月花。
在经过江陵的时候,墨银追提议故地重游一遍。
林霁尘这一段记忆缺失,说不定能找回来这段记忆。
至于魔尊和他的藕人,更是没有什么意见。
九百年前的桂园已经大变模样,如今成了一户客栈,当初的桂花树也消失不见。
客栈外热闹不已,挤满了人群。
魔尊爱凑热闹,“好像是在抛绣球,我们去看看!”说着便拉着他的藕人挤进了人群。
阁楼上坐着一个漂亮的女子,客栈掌柜道:“今日我家小女七娘挑选夫婿,谁要是接着这个球,就能成为我家入赘女婿。”
林霁尘看着那女子有几分眼熟,像是曾经在哪里见过,脑子里忽然闪过一副画面,一个女子对镜梳妆,手边还放着半只玉笛,这视角好似他亲身经历过一样。
女子缓缓站起,将绣球抛下。
下面的男子们哄抢一团,就在这个时候,不远处来了一队人马。
“新科状元郎回乡咯,大家让一让!”
为首套着大红花的高头大马上,是一个身着大红罗袍、头上带着双翅乌纱帽、丰神俊朗的男子。
林霁尘乍一眼看去,也觉得眼熟,似乎是在哪里见过。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风卷起抛向空中的绣球,随后那绣球竟然跳进了状元郎的手中。
状元郎捧着绣球下了马,随后抬头望向阁楼上的女子,女子低下头,也看向了状元郎。
这一眼,才子佳人成双对。
看见接住绣球的人是状元楼,客栈掌柜笑得脸都歪了,“快快将新郎官请过来。”
“恭喜状元郎双喜临门!”
作为看客,林霁尘他们也被邀请喝了一杯喜酒,林霁尘端着酒杯,嗅着杯子里桂花酿的味道,饮了一口,惊奇道:“这酒竟然和我酒窖里的酒味道十分相似。”
“莫非当初我的酒,是从这里拿来的?”
“这里曾经是个酒庄,当初师尊将地窖的里酒全部都带走了。”墨银追笑着说道。
林霁尘咋舌,难怪他酒窖里那么多桂花酿。
掌门乐呵呵地过来敬酒:“这是我家小女亲自酿制的桂花酿,请大家品尝品尝。”
“听说这可是已经失传了千百年的桂花酿,没想到这吴家女娃竟然又重新酿了出来。”
林霁尘用胳膊肘碰了碰墨银追,“刚才是那阵风是你弄的?”
若不是刚才那一阵风,绣球又怎么能进入状元郎怀中。
他知道墨银追的性格,对外界冷淡,第一次瞧见他竟然会主动插手一件事。
“这是我为师尊做的。”
林霁尘:“为我做的?”
墨银追看着林霁尘道:“我知师尊如果没有失忆,定然会这么做。”
“他们便是桂花妖和酿酒女。”
林霁尘曾经听过墨银追讲述他穿越回去之后遇到的事情,也知道怨女缠和桂花妖之间的故事。
“原来如此。”
九百年后,这一对终于在一起了,实属来之不易。
…
这一天,他们路过了墨银追的故乡。
“要回去看看吗?”林霁尘问墨银追。
墨银追表情淡然:“若是师尊想去那便去。”
林霁尘知道墨银追年幼时过得凄惨,索性不去这伤心地,怕是见着了触景伤情,“那就不去了。”
“这可是最富饶鱼米之乡,错过了岂不是可惜了!”魔尊想去。
“你们若是想去就去,正好我们在此分道扬镳。”林霁尘道。
魔尊:“听说那边美食很多,你真不去?”
魔尊一口气念了十多道菜,林霁尘吞咽了一口口水,他也听过这里是盛产美食的地方,不过依旧咬牙道:“不去。”
墨银追握住了林霁尘的手,“师尊不必顾忌我,曾经的事情对我来说早已不重要了。”
在热闹的集市上吃饱喝足之后,他们寻了一处客栈,魔尊挺会挑地方住,隔壁就是一条烟花酒楼街。
这让林霁尘想起了曾经的墨银追小时候也住在花街附近,她娘是梳头女。
夜晚的时候,墨银追见林霁尘睡着,缓缓起身。
林霁尘睁开眼,“你去哪里?”
“有些睡不着,想出去转转。”墨银追道。
林霁尘知道,墨银追并不像是他说的那样淡然,毕竟,这里是曾经生养过他的地方,“那我陪你。”
夜虽然已经深了,但是欢笑声依旧从花街传出。
百年前的刘家自刘富离开十多年之后,便落魄了,刘家宅院如今早已换作了别家的门楣。
墨银追在门口驻足了许久,林霁尘牵起墨银追的手,“要进去看看吗?我陪你。”
“不用了。”墨银追摇头,“我们回去。”
第二日是一个下雨天,外面的雨淅淅沥沥,林霁尘找了个借口支走了墨银追,随后拿出从墨银追身上得来的须臾。
他找到了魔尊,“教我须臾的口诀,我想回去看看墨银追小时候的模样。”
魔尊和藕人正亲亲我我,“你想回到过去?”
“嗯。”林霁尘只在书中看过墨银追小时候过得悲惨,但是那只是寥寥几句。
“你不是须臾的主人,顶多能回去半天的时间。”
“半天也足够了。”
他就想回去看看。
须臾闪过,林霁尘眼前忽然变黑,随后睁开眼睛,看向四周,看起来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客栈要新很多,像是刚修建而成的模样。
林霁尘一路寻到了墨银追曾经住过的地方,没见到人,见附近有人路过,上前询问:“请问见过一个半张脸毁容的女子吗?带着个小孩。”
那路人一听便知道林霁尘问什么,“你说的应该是墨三娘,她带着孩子住在下溪那边,从这里一直跟着河往下走便是。”
还没走几步,阴沉沉的天就下起了大雨,林霁尘有功力护身,雨水丝毫不沾。
经过一个巷子的时候,林霁尘听到有打闹声,只见几个大一些的孩子正在欺负一个小男孩。
“你娘是丑八怪,你也是丑八怪!”
小男孩浑身脏兮兮地躺在泥地里,小小的身子缩着,湿漉漉的头发遮住了他半张脸。
然而林霁尘在看到小男孩眼睛的时候,一下就愣住了。
“住手,你们在做什么!”
几个小孩见大人来了,纷纷跑走。
“你是谁?”小男孩抬起眼看他,明明是最稚嫩的年纪,却有着和年龄不符的眼神,没有稚子般的无辜和童真,有得只是麻木和冰冷。
林霁尘没多说什么,伸手从脏水中将小孩抱起。
“我会弄脏你的衣服的。”男孩虚弱地说。
林霁尘一身白衣,的确很容易弄脏,“弄脏了洗干净便是。”
冬天寒风刺骨,雨水冰冷,男孩浑身湿透,冻得发抖,林霁尘紧紧地抱住小男孩,给他输送了些灵力,“暖和些了吗?”
男孩感觉到身体暖和了很多,他望着林霁尘,眼神中露出几分不解。
“你家在哪里?我带你回去。”
“不回去。”他是被赶出来的。
“那我给你换身衣服。”穿着湿衣服不是事,林霁尘从储物袋里摸出一套最小的衣服,拉开小孩的衣裳,才发现他身上的伤多得吓人,青一块紫一块的。
小男孩耳根通红,似乎有些不习惯被人换衣服。
林霁尘发现他脸色红的有些不正常,摸了一下男孩的额头,才发现烫的吓人。
林霁尘赶紧抱着小男孩去了附近的医馆。
折腾了一番喝了药之后,小男孩依偎在他怀里睡着了。
林霁尘虽然早知道墨银追童年很苦,但是却不知道这般苦。
看着怀中稚嫩的脸庞,他愈发心疼,可惜他只有半天的时间,这半天的时间也过了半。
夜晚雨下的更大了,外面忽然响起了一个女子叫声,“阿追,阿追,你在哪里?”
林霁尘打开窗户,瞧见大雨中,一个女子正焦急地寻找着他的孩子,那女子半张脸毁容,四处敲门,“你有没有瞧见我们家阿追!”
被吵醒的人很是不耐烦,一把将她推进水中,“没有,滚!”
怀中墨银追闭着眼,眉头皱着,粉白的唇瓣喊了一声娘。
林霁尘叹了一口气。
“在这里。”
女子见孩子没事,捂着脸哭了起来,“阿追,娘错了,娘不该赶你走,不该冲你发火,你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墨银追睁开眼。
林霁尘的时间到了,消失在了墨银追眼前,墨银追眨了眨眼。
“娘,我是在做梦吗?”
…
林霁尘将须臾放了回去,墨银追撑着雨伞回来,手里提着一盒玫瑰糖。
“师尊,我回来了。”
林霁尘看着眼前面如冠玉身形挺直的男子,谁能想到,他小时候时那般凄惨。
林霁尘打开盒子,拆开一颗玫瑰糖的米纸包装,“我记得你爱吃这个糖。”
墨银追张开口咬住师尊手指递过来的糖,“原来师尊是给弟子买的。”
“甜吗?”
“很甜。”墨银追细细回味着玫瑰糖的味道,如同他第一次尝这颗糖的时候,那是在喂药之后,师尊给他的,丝丝甜味驱散了嘴里的苦味,嘴里全是花的香味。
林霁尘想起那个在污水中的小男孩,他主动抱住了墨银追,“喜欢以后多吃点。”
墨银追转身,“对比起糖,弟子更喜欢吃——师尊。”
林霁尘老脸一红,“能不能正经些?”
窗外雨淅沥沥下。
冬时的雨天,最适合两人依偎在被子里了。
——完——
作者有话说:
终于完结了,感谢一直追更的小伙伴们。
在这里求个预收,下一本写个轻松的小甜饼。
《在死对头床上醒来后我懵了》
问:和学神做邻居是什么样的体验?
——你将从父母口中收获到无数条「别人家的孩子」。
从初中起,林清野便各方面被这位「别人家的孩子」各方面碾压。
渡过了可悲的初中与高中,林清野以为上了大学就可以摆脱学神的光芒笼罩,然而并没有,他和陆向琛上了同一所学校。
孽缘从此开始。
……
奇怪的事情第一次发生,林清野莫名地从陆向琛床上醒来,他被陆向琛当做了变态。
第二次,林清野正在喝酸奶。
这次他清醒地被瞬移到了厕所里,恰巧陆向琛正打算解开裤子拉链,发丝卡住了拉链。
酸奶撒了他一脸,从厕所出来时,大家看着他们的眼神都怪怪的。
第三次,宿舍楼下有学弟摆着蜡烛向陆向琛告白,他穿着个裤衩子赫然出现,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学弟认定他想和他抢陆向琛,从此结下了梁子。
第四次……
第五次……
林清野:累了,毁灭!
直到一次,林清野在家洗澡的时候,转头发现站在他浴室里陆向琛。
陆向琛穿着球衣抱着篮球额头上还流着汗。上一秒他还在球场打比赛,下一秒带着球不翼而飞。
林清野大喜:“看,真不是我变态!”
望着身上挤满白色泡泡的某人,陆向琛还是一张冰块脸,只是却一抹粉色悄悄爬上冷峻帅气的脸侧。
他默默地转开了眼,轻不可闻地「嗯」了一声。
【磁吸设定,攻和受就像是两块磁铁一样互相贴在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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