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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进山打猎;系统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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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 还是宋盈先艰难的先开口说:“老夏,要不你退伍。用你这一辈子的功绩,换咱家这俩孩子的平安好不好?以后咱们也像老冷一样, 住到干休所去。如果不行,咱们就回老家种地。老夏,我求求你了。你救救夏盼, 救救夏磊。现在除了你没人能救他们了。呜呜呜……”

    夏星云被宋盈哭的心烦意乱。

    他知道宋盈说的对。现在这种情况, 即使他向大家证明了他的清白, 以后上边也不会信任他了。他女儿是个不稳定因素。为了大家都好,上边不会再重用他。那么多能人,那么多能代替他的人,上边为什么要用他冒险?

    他现在急流勇退是他最好的结果。

    他并没有那么无可取代。趁他还没犯错。趁他的家人还能救一救的时候退下来, 对他、对他的子女都好。

    上边看在他识趣, 和他曾经劳苦功高的份上, 肯定会对他的一双儿女网开一面、从轻发落。可道理谁都懂, 夏星云就是不甘心啊!

    他才四十八,他还那么年轻。他本可以大有作为!好不容易才从一个大头兵, 爬到了今天的高位,他不甘心就这样退下来。

    这不光彩。他的人生不应该这样落幕。

    拼了命的出人头地, 结果好日子没过几天,他就要回到最初的平凡, 夏星云受不了这个打击!

    可不甘心又能也能样?

    他职位这么高。他的一双儿女又确实出了问题, 差点酿成大祸。上边就算是杀鸡儆猴,也会以儆效尤, 着重处理他家的两个孩子。

    他家的孩子又很不争气, 他们的问题如果深究, 都有坐牢的可能。夏星云不想他的孩子们去坐牢。夏盼他可以不管。可夏磊他不能放弃。夏磊可是他唯一的儿子!

    他和宋盈结婚这么多年, 他俩感情那么好,却一直没有再怀过孩子。宋盈生过夏盼,身体没问题。那有问题可能就是他了。虽然,他也有夏磊这个儿子。但在夏磊出生后,他曾经受过重伤。也许他那时候伤到了根本,再也不能让女人怀孕了也说不定。

    这种关乎男性尊严的问题。夏星云不好意思去医院查。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不行!反正他有儿子夏磊呢。能不能生他都无所谓。有时候难得糊涂,夏星云不愿意深究。

    可现在,夏星云后悔他当初没去检查了。

    夏磊出事,他就得绝后。这打击,夏星云更受不了。

    夏磊是老夏家的根。为了列祖列宗,夏星云也不能让夏磊废掉。夏磊一定不能坐牢!

    最后的最后,夏星云颓废的跌坐到地上,认命的低下了头。唉,子债父偿。他儿子/女儿的事,只能由他抗下来了。

    看着落在身上的皎洁月光,夏星云突然很后悔,很后悔。

    冷霄就像那天上的月亮。他儿子充其量,只能算一颗被月亮带着发光的星星。

    如果他不鼓动夏磊,激励夏磊,滋长夏磊的野心,让夏磊觉得他能超越冷霄,安心的给冷霄当小弟,那一切都会不一样?

    没那个与野心匹配的实力,夏磊爬的越高就会摔得越惨。

    现在月亮依旧高悬在天上,并且找到了和他比肩的太阳,越来越明亮。他们这个妄图取代月亮的星星,彻底成了一闪而过的流星,再也没有以后,再也不能发光发热了。

    看着那仿佛恒古不变的月亮。夏星云后悔的不行。要是他当初不那么争强好胜,要是他不逼夏磊超越冷霄,要是他……

    可惜想这些都没用啦。

    做错事就是要付出代价。

    夏星云后悔也不好使。

    在夏星云准备退伍,换取夏磊、夏盼的平安时,冷霄美滋滋的睡了一个好觉。

    这马上要娶老婆的男人呢,就是精力旺盛,心情舒畅,浑身都是使不完的劲儿!

    冷霄昨天累了一天,今天起了一个大早,却依旧精神抖擞,看着就光彩照人。

    冷家人看着冷霄这个劲头十足的模样,都觉得这爱情的力量是真伟大。以前冷霄哪会为生活琐事浪费时间?如同冷峻一头扎进医学世界,不爱出来一样,冷霄也是一个住在军营,不记得回家的男人。

    以前冷家人想见冷霄一面,都得赶逢年过节。结果现在,冷霄最近天天回家。以前冷霄也不关注家里吃什么。结果现在,冷霄不但每天都会关注,冷家做了什么好吃的,他还不忘给田娇打包一份。尽管田娇不缺冷霄这口吃的,但冷霄也天天送。

    有空的时候,冷霄会去找田娇亲自送。没空的时候,冷霄就用空间偷偷的送。

    今天冷家得了上边分下来的荔枝,看着就挺甜挺好吃,冷霄看着好,二话不说给田娇装了一盘放到空间里,让田娇可劲儿吃。

    冷璇看着她哥这个只管嫂子,不管妹妹的样,只觉得她的家庭地位更低啦。以后啊,她想吃好吃的,只能去蹭她嫂子啦。指望她哥,白费。冷霄深以为然,并让冷璇以为多照顾田娇。听的冷璇更觉得亲哥是后哥了。

    嘤,看看她哥多丧尽天良?他居然让十三岁的小姑子,去照顾她十八岁的小嫂子?嘤,简直没有天理啦!哼,等嫂子嫁过来,她一定要告状!

    冷霄对此很是无所谓。反正到时候这丫头打扰到他过二人世界,他媳妇会出手哒!

    冷霄起的早,这个点田娇还在睡觉。他在空间里给田娇留了纸条,道了早安,就整装待发,准备进山打猎。

    冷家人除了冷霄,身手都不太行,就没人和冷霄同去。但冷家人不去,冷霄也不缺人陪。昨天那批看鱼肉眼馋的人,真的有不少决定要请假跟冷霄进山。

    他们都好久没敞开吃肉了。如今有厉害的人带着,大家哪会错过搞肉的好机会?

    怕冷霄嫌弃他们拖后腿,不带他们,众人对冷霄笑的一脸憨厚老实。

    “冷团长,俺们到时候肯定都听你指挥,不会乱来,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是的,我们就是去给你打下手的。到时候搬搬抬抬的活我们来,冷团长你就负责安心打猎就行。”

    “对,对,对,恁们肯定好好干!”

    ……

    冷霄知道田娇今天要过来收拾屋子,为了早点打猎回来给田娇帮忙。有人要跟着他进山,冷霄也没拒绝。

    虽然人多不方便用空间,但有精神力扫描,也够用了。有人帮冷霄扛猎物、打杂,冷霄也能多打些东西,早点回来。

    “行,想去的都上车,咱们出发。”冷霄点头。

    “好嘞。”众人欢天喜地的回答。

    为了能多装猎物,大家开了三辆军卡过来。如此冷霄前边开着军用吉普在前边开路,他的战友们开着军卡跟随,四辆大车,一字排开,气势汹汹的上路。

    附近的山里,最近这一年多经常有人进去找吃的,已经没啥猎物了。

    冷霄本事大,是奔着大猎物去的,这附近的小山、小树林他就没有停留。冷霄的目标是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

    原始森林很少有人踏足,这里的猎物肯定有不少。虽然老天爷不下雨,原始森林也旱死了不少的植物,饿死了一批动物。但这里剩下的,肯定也比别处多。

    到了目的地,冷霄留下两个人看车,就带着剩下的人,带好装备,直接进了林子。

    森林的外围多是小动物,兔子和野鸡虽然肉少,但那也是肉。冷霄地上捡了一把石子,能用石子打死的,他一个都不放过。

    跟着冷霄来的人,双眼放光的跟在冷霄身后捡猎物。整个人激动的不行。

    有人看冷霄一个石子一只野鸡,轻松的不行,就地上抓了一把石子,也想试试。结果十次能中一次,都是他们运气好。

    如此效率低下,大家再看看好像野鸡、野兔收割机的冷霄,全都默默的扔了石子,只专心跟着冷霄打杂。

    比不了,比不了。他们这些凡人,还是好好的跟着阎王爷吃肉!

    越往里走,碰见的猎物越多。等走到一定深度,冷霄他们终于碰见了野猪、野山羊、野生的傻狍子还有野生的熊瞎子。

    看着这些大猎物,跟着冷霄过来的人,越发的兴奋啦。

    肉,肉,肉!

    这里好多好多的肉呀!

    在众人对肉流口水的同时,那些饿的不行,看着比往年瘦弱不少的野猪、熊瞎子等凶猛野兽,奔着人就冲了过来,要想吃人。

    好饿,好饿,好饿呀!

    终于来了食物,它们要吃饭!

    饥荒年,动物和人一样,都是饥一顿饱一顿,常常吃不饱饭的。熊瞎子、獠牙野猪等又比较凶猛,碰见冷霄他们,它们就一点儿不怕的冲了过来,准备饱餐一顿。

    结果狭路相逢,冷霄胜!

    别管是饿红眼睛,战斗力飙升的野猪;还是本就武力值惊人的熊瞎子,到了冷霄面前,都不够冷霄一个回合打的。

    有枪在手,冷霄就是收割生命的死神。

    任何被冷霄盯上的猎物,最终都难逃一死。除了特别瘦弱,被冷霄嫌弃放过的,冷霄遇上的大猎物全都一枪毙命。

    这时候的人还没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概念,大家一年没好好吃肉,见到冷霄这么能,大家就都非常的兴奋。

    啊啊啊………肉,肉,这里肉全是肉!

    吸溜,吸溜。众人馋的对猎物流口水。

    果然,跟着冷霄出来是对的!跟着冷霄有肉吃!嗷……以后有机会他们还来!

    不用冷霄吩咐,冷霄的战友在冷霄打死猎物后,就会自发的过去收拾。

    有冷霄在,大家也不怕血腥味会引来大家伙。大家伙过来更好,到时候有危险的,肯定不是他们。嘿嘿~冷霄的战友们幸福的微笑。

    本来他们想直接剥皮放血,把猎物全都收拾好的。但血和动作内脏也是好东西,这么扔了实在可惜。左右他们的车够大,大家想了想,最后决定把猎物整个拉回去。

    血肠好吃,辣椒炒肥肠也超香,吸溜,吸溜,众人一边扛猎物一边想着把肉变成菜,直咽口水。

    如果能再配二两小酒,玛德,这是神仙来了也不换的好日子!

    看着一个接一个倒下的大家伙。大家都干劲十足。跟着冷霄来的士兵,忙的脚不沾地,幸福的冒泡,冷霄这个主力军也不含糊。

    打猎的同时,精神力扫描到野山参、野灵芝等珍贵药材,冷霄也会不客气的全都收进空间里。有一个医术精湛母亲,冷霄从小耳濡目染,就认识不少的中草药。

    虽然冷霄不是医生,但医学知识他知道的也不少。除了珍贵的中草药,‘看’到漂亮的野生兰花、野生玫瑰花、野生菊花,冷霄也会‘挖’出来,全都放进空间里,送给田娇。

    知道田娇爱吃水果,碰见熟透的野生红樱桃、野生紫葡萄、野生红苹果、还有野生大西瓜等等,冷霄也会顺手收进空间。

    这个田娇喜欢,收了。那个田娇喜欢,要了。只要田娇可能会喜欢的东西,冷霄见到就都不会放过。

    收获的感觉太好,冷霄知道田娇有点爱囤货。为了多给田娇找些好东西,冷霄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原始森林的深处。

    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真的到处都是宝藏。冷霄只在这里转了一圈,田娇的空间里,就多了那么一大堆的宝贝和好吃的。

    感觉田娇未来一年内都不需要买水果,又灭了一窝野猪,收了若干珍贵药材后,冷霄终于意犹未尽的收手,准备回家。

    差不多啦。他的娇娇还在家里等他呢。他得见好就收。可持续发展才是硬道理。等下次的,这次的东西吃完了,下次他再来!

    回程的路上,冷霄习惯性的用精神力到处扫描,收割着他能看得上眼的好东西。

    结果,收着,收着,冷霄在某个隐蔽的山洞里,看到了一台保存的很好的电台。

    藏在这种不能见人的地方,还保存的这么好的电台,肯定不是我军的!

    在自己的地盘,我军哪用这样偷偷摸摸?

    这肯定是敌人用来传递消息的!

    这东西,前世今生,冷霄都处理过不少。见到这玩意,冷霄抓间谍的雷达瞬间启动。

    呵,看这电台的款式,它应该是小鬼子留下的东西。中夏国人和小鬼子就是天敌。

    见到这东西,冷霄也不悠哉悠哉的寻宝了,他直接肃穆的,直奔那个电台而去。

    呵呵,打猎暂停,小鬼子必须死!

    今天跟着冷霄出来的,都是现役军官。他们虽然人品不一定都好,但他们都绝对爱国。冷霄不怕他们泄露消息,就带着他们一起去找电台。有时候打草惊蛇,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敌人藏的太好,不做点什么,让他露出马脚,冷霄他们怎么抓人?

    跟着冷霄出来的士兵,果然和冷霄想的一样,同样对小鬼子恨之入骨。一见到这个电台,所有还沉浸在喜悦中的士兵,全都收起吃肉的吃心眼,露出了杀气腾腾的模样。

    小鬼子啊。呵呵。杀!

    建国这么久了,居然还有小鬼子的势力,潜伏在青市?!这不能够!这次他们势必要把这股势力连根拔起!让鬼子们有来无回!

    冷霄是大家的主心骨,碰见这种大事,大家下意识的站在冷霄身后,听冷霄的指挥。众人的军事素养让冷霄满意。让大家伪装成野兽打架,破坏了这个山洞后,冷霄又安排人,把他们来时的痕迹都清理掉。确保敌人会把电台的失踪怪到野兽头上,冷霄才带着几个高手,上前去处理那个电台。

    很好,这是一个待机中的无线电电台。看着它这个崭新、还不缺能量的样子。看来是有人会来这里,定期给它做保养!

    想到不久前,有人用这个电台,往外边传递过消息,冷霄冷冰冰的笑了。

    很好,这人的死期到了!

    留着五个人在这里守株待兔,冷霄带着这个电台,满脸严肃的回了军区。

    碰见小鬼子就够让人生气的了。小鬼子还赶在冷霄着急结婚的时候给他添堵。冷霄就更气。本来在婚前,冷霄想专心准备婚礼,不搞事业的。结果碰见这个气人的电台,冷霄就决定出手了。

    把车交给别人开,冷霄坐到后坐上,开始用精神力破解电台。冷霄本就是这方面的专家,有精神力帮他,他就更加如虎添翼。

    没等回军区,这个电台什么情况冷霄就全搞清楚了。原来它就是上辈子那个,让王承志离开田娇的诱因。

    上辈子这个电台,最终也暴露了。只是相比这辈子被冷霄发现,上辈子它是被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猎户发现的。

    那猎户是被熊瞎子追着逃命逃到这里的。他不认识这电台是干嘛的。但这东西被藏的这么好,一看就很值钱。猎户日子过的难,他就把这个电台背了出去,卖到了黑市。

    黑市里识货的人就多了。

    爱国的想把它献给国家。心里有鬼想毁了它,保护那个鬼。最终各方势力一顿乱斗,这玩意儿被送到军方手里的时候,就已经半报废了。那时候冷霄的眼睛还没好。这事他就没有参与。那时候参与破解电台的人是王承志。

    王承志的个人能力还是很强的。他如果是个只会溜须拍马的废物,他也坐不到今天的位置。上辈子他来军区的时候,正好赶上冷霄养伤,没有冷霄压着,王承志出的风头就更大。

    首先,他的来历不简单。其次,他拿下了仙女田娇。最后,他打遍军区无敌手。王承志一时风头无两,就很受重视。

    王承志最后也不负众望,真的从这个报废的电台里,获得了一些有用信息,上边因此就更加重视他。

    小鬼子贼心不死,要灭我中夏。中夏国自然不会这么算了。他们往我方派间谍,收集我方情报,并时不时搞事情,挑动民众的情绪,制造恐慌,制造骚乱。我方就准备以牙还牙,也往那边派间谍,去他们那里搞事情。

    王承志是破解电台的人,有了这个间谍任务,上边首先就想到了他。

    王承志实力不错,年纪大心智成熟,上有老下有小有很多牵挂,并且忠心爱国,很难背叛,他就是个不错的潜伏者人选。

    当时,上边还挑了一些备选,然后开始秘密的找他们谈话。

    这种任务,必须得任务者自愿才行。不然任务者心有不甘,到了那边天高皇帝远的,很容易坏事。

    组织上把这个任务的风险,跟他们讲的清清楚楚,并让他们自己选择,要不要当这种无名英雄。王承志最后的选择,大家都知道了。他选择离开田娇,去博一个更广阔的未来。

    军方保密工作做的到位。上辈子王承志回国之前,冷霄就也不知道王承志是假死。等王承志回来,冷霄才通过他,反推出当年的事实。这个电台是王承志离开的关键,冷霄就记得特别清楚。

    那时候为了挖王承志的卷宗,冷霄没少废心思。这会看着这个改变田娇命运的电台,冷霄笑的就更冷了!

    很好,王承志这辈子可以提前离开了。

    呵呵。

    同为男人,王承志那点私心,冷霄清楚的很。当年田娇在军区也是这样受欢迎的。虽然上辈子田娇没捐家产,但军区的男兵,也都知道田娇是白富美。

    那时候,追田娇的人,虽然没现在多。但也不少。

    王承志不像冷霄,能压得住所有人。王承志在军区,是有些势均力敌的对手的。那些人嫉妒他得到了田娇,自然会跟他别苗头,说酸话。

    冷霄实力这么强,在他发飙之前,大家说他都说的那么过分。王承志处处不如冷霄,大家讲究起他来,自然更加不知收敛。

    王承志不像冷霄,听了这种话就还回去。他是会记在心里,并默默冷落田娇的。

    不想被人说他吃软饭、没出息,也想像田娇证明他不差,王承志最终选择离开田娇,去外边闯荡,那真是再正常不过。

    田娇是一个爱上一个人,就一心一意不容易变心的女人。王承志在田娇最爱他的时候离开,他就有把握田娇会等他回来。

    事实也确实如此。

    在王承志死而复生之前,田娇确实把他当白月光,打算爱他一辈子。

    再苦再难,田娇爱了就不后悔。

    那时候的冷霄,没少因为这事伤心。那时候他一希望时间能够倒流,让他早点遇见田娇。二希望王承志死而复生,让他和田娇做个了断。本以为这俩愿望,他一生都不会实现。结果,老天爷眷顾。冷霄都实现了。

    呵呵,王承志不是要出人头地,干一番大事业吗?现在机会来了,他赶紧滚蛋!

    像王承志看不惯冷霄,时刻准备找冷霄麻烦一样。冷霄也看不惯王承志,时刻想把他弄走。

    这男人到底是田娇的前夫。

    冷霄越心疼田娇,就越不乐意看见他。

    现在好了,冷霄弄走对方的机会终于来了。冷霄是不担心王承志会拒绝的。王承志就是个野心勃勃的男人。

    无名英雄虽然危险,但机遇与危险并存。干的好,就像上辈子的王承志一样,功成名就,荣耀加身。

    王承志起点低,他的野心又大。所以,为了成功,他一定会选择冒险。

    想到王承志马上就要走了,被这个电台搅和了心情的冷霄,终于又高兴了起来。

    呵呵,这个代号‘花蝴蝶’的间谍,也算干了一件好事,等冷霄找到他,一定给他个痛快的死法。

    从对方传递的消息来看,他应该跟米家有很深的接触。上辈子米家那样猖狂,应该有他推波助澜的功劳。这辈子田娇出手,帮田峰收拾了米家。让他任务失败。他才在之前用电台往外边传递消息,告诉对方米家废了。

    想到田娇在无意中收拾了对方,并给他带去了重创。冷霄就更加的开心。

    他媳妇就是厉害!冷霄莫名骄傲。

    这间谍既然已经被田娇收拾的半死不活,后续抓他的事,就更好办了。冷霄决定等他回到军区,就带人去严查米家。他势必要在一天之内,把这个‘花蝴蝶’给揪出来。

    谁也不能耽误冷霄结婚!明天冷霄一定要和田娇开开心心的举行婚礼!

    冷霄要打猎,要抓坏人,没时间去陪田娇,陪田娇布置新家的事,就落到了叶霜这个准婆婆的身上。

    养了这么多年的大儿子终于成家,叶霜为了帮冷霄操办婚礼,高兴的也请了一周的假。

    之前田娇过来看房子,她就想陪着。但冷霄不让,她怕田娇不自在才没有过来。今天冷霄让她多照顾田娇,田娇的母亲裴慧也有过来,叶霜就拉着冷家除冷霄之外的四口人,都过来帮田娇布置新家。

    冷志国是个病号,干不了什么活。他就负责烧水,给大家泡茶。

    冷峻力气大,所有搬搬抬抬的活,就都归他干。冷璇闲不住,叶霜就安排她去擦玻璃。叶霜够细心,还有点小洁癖,家里打扫卫生的活,就放着让她来。

    田娇是准新娘子,叶霜本不想让她干活。但田娇不愿意闲着,最后叶霜就让她指挥冷峻干活。

    哪个柜子放哪?田娇指挥,冷峻搬。

    裴慧是亲家母,叶霜更不好让她干活。就找个盆,兑了温水,让裴慧坐到洗杯子,洗碗筷。那杯子和碗筷本就是新买的。只是在运输的过程中,沾了少许灰尘,一点儿不脏。裴慧用清水涮涮就行,也就不累。

    收拾屋子,全家出力最多的就是冷峻。天气热,冷志国为了早点把新盘的炕烘干,就一直在烧火,烧水,把田娇烧的热腾腾的。让小少年干了一会儿活,就热的满脑袋都是汗珠。

    冷峻不是冷霄,田娇不能帮他擦汗。田娇就去供销社买了一堆冰棍和冰汽水回来。趁着左右没有人,田娇还从空间里挑了一个大西瓜拿出来,准备带回去吃。

    大热天的,吃一口井拔凉的甜西瓜,那可太幸福了!

    这边没有卖西瓜的,叶霜她们见田娇出去一会儿,抱回来一个大西瓜,就都很惊喜。

    “西瓜?娇娇你在哪买的?还有吗?我也去那个几个!”叶霜很爱吃西瓜,见到这么好的瓜,她就忍不住问了田娇。

    “多久没见到瓜农了?这两年年头不好,大家主食都不够吃,农民基本都不种瓜果零粮,现在想吃一口瓜,可比之前费劲多了。”叶霜感慨着。

    这瓜真好,叶霜越看越喜欢。

    田娇编不出像样的借口,就对大家说:“这是冷霄买的。他刚刚托人给我送回来的。后边应该还有,等他回来,我让他去给大家分瓜。”

    叶霜一听这大西瓜是冷霄买的。立刻就笑了。哎呦喂,她这个儿子,真是粘人!

    幸亏她不是那种嫉妒心重的婆婆,不然冷霄这么不会来事,这么的娶了媳妇忘了娘,田娇的日子可就惨喽。

    叶霜在心里骂了冷霄一顿偏心眼,就开开心心的和田娇一起吃瓜。

    “真甜!”叶霜吃的开心极了。

    “是啊,好甜,好甜!”田娇吃着瓜,也幸福的笑弯了眼睛。

    冷璇也在一边咋咋呼呼的附和着。

    一家人正吃的开心。在旁边观望了很久的吴老太太,终于没忍住西瓜的诱惑,满脸堆笑的来了田娇家,跟田娇套近乎。

    “哎呀,你就是冷团长的小媳妇?我是吴越他娘,俺,我儿子是营长。你叫我吴大娘和吴老太都行,呵呵。”说完她儿子是营长,吴老太骄傲的挺起了胸膛。

    自我介绍完,不等田娇说话,她就特别自来熟的坐到田娇家的桌子旁,不客气的拿了一块儿最大的西瓜啃了起来。

    边啃的西瓜汁四溅,她还边含糊不清的说:“这是个好瓜,真甜!真好吃!”

    说着,吴老太就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几口消灭一块儿大西瓜,然后不客气的又伸手去拿第二块。

    第二块还没等吃完,她又抱起田娇还没来得及切的半个瓜,起身就走。

    一边走,她还一边念叨着:“谢谢啊。我孙子最爱吃西瓜,我一会儿一定让他过来好好谢谢他婶子。”

    非常的不客气。非常的自来熟。非常的土匪。看的包括冷志国在内的人,都有些反应不过来。

    不是,这老太太说她是谁家的?

    她是不认识冷霄吗?她不知道她儿子那个营长,在冷霄这个团长面前根本不够看吗?

    她到底知不知道她在干什么?!

    多少年了,冷志国头一回碰见这样倚老卖老,还特别厚脸皮的老太太。吴老太的动作太过行云流水,以至于冷志国开口都慢了半拍。

    “唉,大姐!你给我回来!我们家的瓜,谁说给你了,你不能抱走!你快点给我还回来!”冷志国虎着脸开口。

    吴老太闻言不但没停,反而走的更快。

    就在冷志国气的要追到吴家去收拾人时,一个穿着特别朴素,看着很是柔弱朴实的少、妇,满脸通红,一脸尴尬的拿着一块钱,来到了田娇家。

    到了这边,不等田娇她们开口,那怯生生的妇女同志就不停的跟田娇她们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婆婆她有时候人糊涂,抢了你家的东西,真的对不起。那瓜她刚刚用手抓了,就……我没有瓜还你,我用钱买行吗?真对不起。以后我肯定拦住她,不然她再上你家来。对不起,对不起……”

    这人是真的真心实意在道歉。

    一块钱买半个瓜,按照正常价格完全够了。正常情况下,这时候的西瓜的价钱一斤在五分钱到一毛钱之间。价格的浮动,是随着西瓜的大量成熟而变动的。

    早熟西瓜和晚熟西瓜最值钱。最高能卖到一毛以上。正当季的西瓜最便宜。那时候西瓜多,偶尔三分钱一斤,都卖不动。

    田娇的半个西瓜差不多有五斤,这时候的西瓜算早熟,按一毛钱一斤卖,也就值五毛钱。所以,那女同志给田娇拿过来一块钱,可见是真心实意的在道歉,不是来找茬的。

    但以上那些,都是正常情况。

    在这个饥荒年,这物价就不能这么算。现在不是西瓜多少钱一斤的问题,现在是不论你有钱没钱,你都买不着西瓜的问题。

    西瓜珍贵,吴老太的行为就更恶劣。就吴老太这样的,放到素质没那么高的山村,她这样抢别人家的东西,都能被主人家给打死。

    那女同志也是知道这一点儿,才会格外的不好意思,格外的害怕田娇和她计较。

    吴老太不知道轻重,敢太岁头上动土。吴越的老婆洪巧,却对田娇和冷霄知道的很清楚,一点儿不敢得罪田娇。

    前几天吴营长被冷霄揍的不轻。都好几天了,吴营长身上的伤,还是一碰就疼。洪巧也被田娇上过课。知道冷霄十分在乎田娇。

    自从那天之后,嘴欠的吴营长,再没敢公开说过冷霄和田娇一句坏话。偶尔嘀咕一句,也是在自己家里,并且很快就打住。洪巧深知吴越对冷霄的忌惮,就很怕田娇。

    洪巧不是吴老太。吴老太仗着她年纪大,谁都敢讹,谁的便宜都敢占。

    但洪巧知道,冷霄不像别人那么要脸。

    别人会碍于名声,碍于面子,不和吴老太计较,吃了这个哑巴亏。但冷霄肯定不会。吴越嘴欠说田娇几句,冷霄都把吴越揍的一个星期还没好。又把她藏起来,吓得吴越半死。吴老太直接跑田娇家里来欺负田娇,那还得了?

    冷霄要是知道,吴越估计得被揍死!

    吴老太还当她是给她儿子报了仇,还在家里一边吃瓜一边乐。洪巧看着都心惊肉跳,生怕冷霄一个不高兴,把她家吴越打出一个好歹。

    为了让田娇息怒。洪巧拿着她仅有的一块钱,片刻都不敢耽搁的来了田娇家。

    洪巧现在就祈祷田娇是个讲理的。不然,呜呜,洪巧害怕。

    田娇在洪巧道歉道到带上哭腔,下一秒就要哭哭啼啼时,终于收起她的震惊,接过了洪巧和她的一块钱。

    “没事嫂子,半个瓜而已,我不生气。”田娇笑容满面的回答洪巧。

    洪巧被田娇亲切随和的态度,感动的眼泪汪汪。她特感激的对田娇说:“谢谢!”

    真是谢谢了!不然她今天没看好婆婆,让吴老太惹了大祸。吴越回来不说吴老太,肯定会训她。

    洪巧害怕发怒的吴越。所以,田娇能够不和她们计较,那真的是太好了。洪巧感激的看着田娇,恨不得给田娇磕一个。

    呜呜,田娇真不愧是小仙女。她真的,真的是她们军区最最最可爱的人了。呜呜……

    田娇看着这样的洪巧,也是满眼的稀奇。

    哇塞塞,这就是火葬场文的女主角吗?果然呐,脾气很好,是个好欺负的受气包。

    看洪巧这个诚惶诚恐的态度,田娇都能想象得出,她平时在家过的是什么日子。

    之前冷霄就跟田娇说过,那个吴营长特别的大男子主义。他家吃饭,他没吃饱,他老婆都不能上桌。在他们家,洪巧必须先把吴越,吴越他妈,吴越的崽都喂饱了,她才能吃饭。

    有时候,吴越他们吃多了,不小心把饭菜都吃光了,那对不起,洪巧只能喝口剩菜汤。等着下顿再吃。反正饿一顿饿不死。吴家根本没人在乎洪巧。

    冷霄没和田娇在一起时,就看不惯吴越。后来吴越用他的标准来批判田娇,冷霄就不客气的狠狠收拾了他一回。

    那时候田娇就好奇过这个洪巧是什么人?得多包子,她才能忍吴越忍那么多年!?

    上次搞讲座的时候,田娇就特别注意过她。想和洪巧说说话,看看她能不能帮她。结果那时候,洪巧对田娇不屑一顾。田娇说的话,她都当是耳旁风。讲座结束,第一个嚷嚷着要回家的也是她。田娇见她那样,给她评价了一句‘无可救药’,就不管她了。

    谁知道,这才几天不见,她就成火葬场文的女主角了?!

    看着这个让系统醒过来的女人。田娇真的震惊极了。就是由于这份震惊,洪巧刚过来时,田娇才没顾得上和她说话。

    这会消化了这份震惊,田娇终于能好好的打量洪巧,和她说说话了。

    这可是田娇的任务目标,拯救她能得到的好处多着呢。田娇必须和她打好关系,救她脱离苦海!

    洪巧不知道她在田娇眼里成了可移动的金元宝,是个可遇而不可求的香饽饽。她只当田娇如传言一样温柔,对她异常和善。

    在田娇的刻意亲近下,不出五分钟,没什么心眼的洪巧就把田娇引为知己,对田娇很是掏心掏肺了。

    作者有话说:

    文中打猎属于年代特色。现在社会请保护野生动物,不要吃野生动物。么么

您正在阅读《六零白富美在文工团当台柱[双重生]》的章节:第37章 进山打猎;系统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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